華羿航運目前提供
一、國際快遞出口業務
二、國際快遞進口業務。
快遞貨品區分
(一)文件:屬商業性文書資料。
(二)貨樣:屬小包裹貨品(長寬高限制為180CM*75CM*75CM以內,全長限制為300CM以內,單箱重量限制70KG以內,貨價限制US$5000以內)。
(三)重貨快遞(空運戶對戶;DDC-Door To Door Cargo):屬超長、超重或貨量過多貨品。
業務特性
(一)服務範圍廣闊:全世界100餘國家、400餘重要城市(DDC 之服務區域以東南亞、東北亞為主)。
(二)戶對戶快遞服務(Door To Door Service):到府收貨,送貨到府。
(三)24小時報關服務:全年無休辦理貨物報關。
(四)貨品採 OBC 或 EHU 方式通關,作業快捷。
1.OBC(OnBoard Courier):經由航空公司之國際客機行李艙位以簡易報關方式出口。
2.EHU(ExpressHandling Unit):貨品經由機場[快遞專區]報關出口。
(五)貨品採空運方式,提供快捷、安全、便利之運輸。
(六)提供貨品運送情形追蹤之網站查詢服務。(https://www.ucf.com.tw)
(七)提供貨品送達證明(P.O.D;Proof Of Delivery)之查詢服務。
(八)價格合理優惠,並提供運費[到付]及[月結]服務。
快遞出口客戶應備資料
(一)O.C.S.運送提單。
(二)商業發票(Invoice):正本一式四份。(貨樣及重貨須備)
(三)裝箱單(Packing List):一式二份。(貨樣及重貨包裝件數兩箱以上者須備)
快遞出口作業應注意事項
(一)一般規定:
1.禁運物品:危險品、爆裂物、易燃物、粉狀/液體物品、違禁品、藥品、化學物品、貴重物品、食物、植物、種子、土壤、3秒膠、熱熔膠、壓力式噴霧罐產品、酒類、香精、指甲油、去光水、磁鐵(含磁性物品)、電池、鋰電池(含鋰電池之物品)、古董、珠寶、有價證券、貨幣、現金、涉及著作權或商標權之仿冒商品、乾冰、廢料(廢棄物)、瓶裝罐裝物品(含空瓶)、色情內容影音產品/刊物、槍械彈藥及其零件、任何有違華盛頓公約規定之物品(如象牙、毛皮及其物品)
2.粉狀化學品:不承攬
(二)OBC方式出口貨品規定:
1.包裝限制:
A. 長寬高為100CM*80CM*80CM以內(管狀物最長為150CM以內)。
B. 單箱重量為32KG以內。
C. 不可釘木箱。
2.貨價限制:為NT$50,000以內(以海關當旬匯率換算)。
3.音樂代工CD、VCD、DVD、LD都須經智慧財產局簽核准文件, 且須正式報關出口, X7按照規定不得出口簽審物品, 若要X7出口一片以內可不須簽審, 但超過一片以上則須承擔被海關驗退之風險。
4.保稅貨品需附保稅單,註明[保稅貨],並於CWB單標示[附保稅單]。
5.每箱貨品均應附發票(Invoice)。
6.飛機起飛前3 小時應將托運貨品送達辦理通關處所。
(三)重貨快遞(空運戶對戶;DDC Door-To-Door Cargo)方式出口貨品規定
1.出口貨品:
A. 私人行李須檢附個人護照、登機証影本以後送行李方式報關。
B. 洋貨復運出口;國貨復運出口。
C. 封閉式包裝之木箱之貨品。
D. 須簽審證照之貨品。
E. 單箱重量超過70KG之貨品。
F. 貨價超過NT$50,000之貨品。
2.含軟體之電子產品需檢附下列文件送CKS資策會簽證:
(如:電腦、資料處理機、CD-ROM、電路板、電子微組件、主機板、記憶卡、電視遊樂器與卡匣等)
A.屬自己研發之產品者:登錄表或切結書正本。
B.屬外購之產品者:授權書正本及軟體明細。
3.未含軟體之電子產品應附[切結書]或於發票(Invoice)註明無軟體並說明其用途。
4.音樂CD、VCD需壓印來源識別碼(SID Code),一般標示為IFPIxxxx(數字)。
5.光碟貨品須檢附文件及申報規定:
A.音樂代工CD、VCD、DVD、LD都要經智慧財產局簽核准文件,但以個人名義輸出屬自用範圍與外貨復出口,則另有規定(詳第8點) 。
B.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文件核驗單與明稱附表(由客戶自行申請簽審)。
C.INVOICE內:詳載貨物名稱、品質、規格、牌名、型號、製造商、來源識別碼(SID Code 內環碼)。
D.母板光碟:惟鑑於進口母板有無來源識別碼,預錄式光碟若以進口母板壓製,可能並無母板碼,但須申報模具碼(不需簽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核驗單)。
E.光碟貨品為輸出人其為銷售、貿易所必須隨貨附送介紹產品型錄、操作說明之光碟,未壓印標示來源識別碼但未超過1片者,須於INVOICE內載明; 未壓印標示來源識別碼未超過每單位一片者,得逕由海關查核後放行;未壓印標示來源識別碼,每單位超過一片,經國際貿易局核准者,海關憑國際貿易局核准文件放行。
F.音樂CD貨品為國外委任本國代工者,必須簽審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核驗單。
G.音樂CD非國外委任本國代工者,可不須簽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文件,但必須正式報關出口。
H.唯讀光碟(CD-ROM)係指:已錄製電影、錄影節目或廣播電視節目內容之唯讀光碟。非屬前述內容者(如電腦程式、遊戲軟體、公司或產品簡介、各類型錄目錄、圖檔、資料等),係以個人名義輸出屬自用範圍與外貨復出口(即每種著作一件)者,無須向智慧局辦理。
6.不良品應說明其損壞原因。
7.飛機起飛前6 至 23 小時應將托運貨品送達辦理通關處所。
(四)各類出口貨物,如進口國有特別規定者,應優先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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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和運國際運輸有限公司申請設置報關業,業經審查合於規定,准予登記。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2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 北普業二 字第 1121030589 號
主旨:公告和運國際運輸有限公司申請設置報關業,業經審查合於規定,准予登記。
依據: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
公告事項:
一、報關業名稱:和運國際運輸有限公司(統一編號:90655606)。
二、營業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54號5樓。
三、負責人:胡學安。
四、組織種類:有限公司。
五、資本額:新臺幣500萬元整。
六、執照編號:(112)北關報字第0Y4號。
七、核准設置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4日。
公告112年端午連續假期期間(112年6月22日至112年6月25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2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 北普人 字第 1121026617 號
主旨:公告112年端午連續假期期間(112年6月22日至112年6月25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07年3月16日台關業字第1071005759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連續假期前一天(112年6月21日)上班時間投單之一般進出口通關案件,除特殊案件外,各通關單位將處理至完畢為止。
二、為維持旨揭連續假期期間入出境旅客、進出口貨物及運輸工具通關順暢,本關採下列服務措施:
(一)旅客行李、快遞貨物、機放貨物及飛機維持24小時通關,由稽查組、快遞機放組、松山分關及竹圍分關派員辦理。
(二)一般進、出口(含保稅)貨物通關案件,於連續假期期間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由快遞機放組快遞一、二課、松山分關業務課及竹圍分關業務一課、儀檢課辦理,並視同正常辦公時間,免依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徵收特別驗貨費及同規則第4條第4項附表一關於進口貨物監視服務項目(四)、(五)及(十)之特別監視費。
(三)松山分關郵務課配合郵局作業時間派員執勤,辦理快捷郵件、郵包開拆、封發及驗關作業。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每日酌派人力處理通關業務。
三、前項假期期間各通關單位處理緊急業務及服務電話如下:
(一)稽查組
1、第一航廈:(03)398-2308。
2、第二航廈:(03)398-3428。
(二)快遞機放組
1、榮儲快遞:(03)393-8139。
2、華儲快遞:(03)398-3123。
(三)竹圍分關:(03)399-2888分機7698、7210及7167。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03)563-9502分機537、538。
(五)松山分關
1、郵務課:(02)2705-5280分機703、704。
2、檢查課(松山機場旅客行李):(02)2546-4698。
3、業務課(松山機場中科國際物流):(02)2546-0799分機100、111。
公告招領旅客遺失物品。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2年5月5日
發文字號: 北普稽 字第 1121022465 號
附件: 如文
主旨:公告招領旅客遺失物品。
依據:民法第803條。
公告事項:
一、附件所列遺失物係於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管制區內拾獲之旅客物品。遺失者請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親自攜帶護照或身分證明文件赴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本關稽查組認領(業務服務電話:03-3982905、3982298),並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辦理徵、免稅及提領手續。
二、期限屆滿仍無人認領時,本關將逕依民法第807條及關稅法第96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112年清明連續假期期間(112年4月1日至112年4月5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2年3月14日
發文字號: 北普人 字第 1121012356 號
主旨:公告112年清明連續假期期間(112年4月1日至112年4月5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07年3月16日台關業字第1071005759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連續假期前一天(112年3月31日)上班時間投單之一般進出口通關案件,除特殊案件外,各通關單位將處理至完畢為止。
二、為維持旨揭連續假期期間入出境旅客、進出口貨物及運輸工具通關順暢,本關採下列服務措施:
(一)旅客行李、快遞貨物、機放貨物及飛機維持24小時通關,由稽查組、快遞機放組、松山分關及竹圍分關派員辦理。
(二)一般進、出口(含保稅)貨物通關案件,於連續假期期間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由快遞機放組快遞一、二課、松山分關業務課及竹圍分關業務一課、儀檢課辦理,並視同正常辦公時間,免依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徵收特別驗貨費及同規則第4條第4項附表一關於進口貨物監視服務項目(四)、(五)及(十)之特別監視費。
(三)松山分關郵務課配合郵局作業時間派員執勤,辦理快捷郵件、郵包開拆、封發及驗關作業。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每日酌派人力處理通關業務。
三、前項假期期間各通關單位處理緊急業務及服務電話如下:
(一)稽查組
1、第一航廈:(03)398-2308。
2、第二航廈:(03)398-3428。
(二)快遞機放組
1、榮儲快遞:(03)393-8139。
2、華儲快遞:(03)398-3123。
(三)竹圍分關:(03)399-2888分機7698、7210及7167。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03)563-9502分機537、538。
(五)松山分關
1、郵務課:(02)2705-5280分機703、704。
2、檢查課(松山機場旅客行李):(02)2546-4698。
3、業務課(松山機場中科國際物流):(02)2546-0799分機100、111。
公告112年1月8日及2月5日(皆為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本關辦理出口通關業務事宜。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2年1月4日
發文字號: 北普遞 字第 1121000413 號
主旨:公告112年1月8日及2月5日(皆為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本關辦理出口通關業務事宜。
依據: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2條。
公告事項:
一、112年1月7日及2月4日為春節彈性放假補班日,其翌日應視同星期六,爰旨揭時段於本關快遞機放組及竹圍分關快遞單位辦理出口通關業務者,視同於原出口通關單位通關,免徵收特別驗貨費。
二、旨揭公告期間之辦理單位及服務電話:
(一)快遞機放組:
1、華儲快遞:(03)398-3123。
2、榮儲快遞:(03)393-8139。
(二)竹圍分關:
遠雄快遞:(03)399-2888分機7698。
公告112年春節連續假期期間(112年1月20日至112年1月29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1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 北普人 字第 1111071537 號
主旨:公告112年春節連續假期期間(112年1月20日至112年1月29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07年3月16日台關業字第1071005759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連續假期前一天(112年1月19日)上班時間投單之一般進出口通關案件,除特殊案件外,各通關單位將處理至完畢為止。
二、為維持旨揭連續假期期間入出境旅客、進出口貨物及運輸工具通關順暢,本關採下列服務措施:
(一)旅客行李、快遞貨物、機放貨物及飛機維持24小時通關,由稽查組、快遞機放組、松山分關及竹圍分關派員辦理。
(二)一般進、出口(含保稅)貨物通關案件,於連續假期期間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由快遞機放組快遞一、二課、松山分關業務課及竹圍分關業務一課、儀檢課辦理,並視同正常辦公時間,免依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徵收特別驗貨費及同規則第4條第4項附表一關於進口貨物監視服務項目(四)、(五)及(十)之特別監視費。
(三)松山分關郵務課配合郵局作業時間派員執勤,辦理快捷郵件、郵包開拆、封發及驗關作業。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每日酌派人力處理通關業務。
三、前項假期期間各通關單位處理緊急業務及服務電話如下:
(一)稽查組
1、第一航廈:(03)398-2308。
2、第二航廈:(03)398-3428。
(二)快遞機放組
1、榮儲快遞:(03)393-8139。
2、華儲快遞:(03)398-3123。
(三)竹圍分關:(03)399-2888分機7698、7210及7167。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03)563-9502分機537、 538。
(五)松山分關
1、郵務課:(02)2705-5280分機703、704。
2、檢查課(松山機場旅客行李):(02)2546-4698。
3、業務課(松山機場中科國際物流):(02)2546 -0799分機100、111。
發布單位:臺北關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2-12-30
公告111年清明連續假期期間(111年4月2日至111年4月5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1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 北普人 字第 1111012866 號
主旨:公告111年清明連續假期期間(111年4月2日至111年4月5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07年3月16日台關業字第1071005759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連續假期前一天(111年4月1日)上班時間投單之一般進出口通關案件,除特殊案件外,各通關單位將處理至完畢為止。
二、為維持旨揭連續假期期間入出境旅客、進出口貨物及運輸工具通關順暢,本關採下列服務措施:
(一)旅客行李、快遞貨物、機放貨物及飛機維持24小時通關,由稽查組、快遞機放組、松山分關及竹圍分關派員辦理。
(二)一般進、出口(含保稅)貨物通關案件,於連續假期期間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由快遞機放組快遞一、二課、松山分關業務課及竹圍分關業務一課、儀檢課辦理,並視同正常辦公時間,免依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徵收特別驗貨費及同規則第4條第4項附表一關於進口貨物監視服務項目(四)、(五)及(十)之特別監視費。
(三)松山分關郵務課配合郵局作業時間派員執勤,辦理快捷郵件、郵包開拆、封發及驗關作業。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每日酌派人力處理通關業務。
三、前項假期期間各通關單位處理緊急業務及服務電話如下:
(一)稽查組
1、第一航廈:(03)398-2308。
2、第二航廈:(03)398-3428。
(二)快遞機放組
1、榮儲快遞:(03)393-8139。
2、華儲快遞:(03)398-3123。
(三)竹圍分關:(03)399-2888分機7698、7210及7167。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03)563-9502分機537、538。
(五)松山分關
1、郵務課:(02)2705-5280分機703、704。
2、檢查課(松山機場旅客行李):(02)2546-4698。
3、業務課(松山機場中科國際物流):(02)2546 -0799分機100、111。
公告111年春節連續假期期間(111年1月29日至111年2月6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1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 北普人 字第 1111002856 號
主旨:公告111年春節連續假期期間(111年1月29日至111年2月6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07年3月16日台關業字第1071005759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連續假期前一天(111年1月28日)上班時間投單之一般進出口通關案件,除特殊案件外,各通關單位將處理至完畢為止。
二、為維持旨揭連續假期期間入出境旅客、進出口貨物及運輸工具通關順暢,本關採下列服務措施:
(一)旅客行李、快遞貨物、機放貨物及飛機維持24小時通關,由稽查組、快遞機放組、松山分關及竹圍分關派員辦理。
(二)一般進、出口(含保稅)貨物通關案件,於連續假期期間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由快遞機放組快遞一、二課、松山分關業務課及竹圍分關業務一課、儀檢課辦理,並視同正常辦公時間,免依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徵收特別驗貨費及同規則第4條第4項附表一關於進口貨物監視服務項目(四)、(五)及(十)之特別監視費。
(三)松山分關郵務課配合郵局作業時間派員執勤,辦理快捷郵件、郵包開拆、封發及驗關作業。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每日酌派人力處理通關業務。
三、前項假期期間各通關單位處理緊急業務及服務電話如下:
(一)稽查組
1、第一航廈:(03)398-2308。
2、第二航廈:(03)398-3428。
(二)快遞機放組
1、榮儲快遞:(03)393-8139。
2、華儲快遞:(03)398-3123。
(三)竹圍分關:(03)399-2888分機7698、7210及7167。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03)563-9502分機537、 538。
(五)松山分關
1、郵務課:(02)2705-5280分機703、704。
2、檢查課(松山機場旅客行李):(02)2546-4698。
3、業務課(松山機場中科國際物流):(02)2546 -0799分機100、111。
為保障空運快遞業者辦理貨物通關權益,自本(111)年2月14日起實施空運快遞貨物卸存總量調控措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1年1月14日
發文字號: 北普遞 字第 1111002923 號
主旨:為保障空運快遞業者辦理貨物通關權益,自本(111)年2月14日起實施空運快遞貨物卸存總量調控措施。
依據: 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第15條。
正本
公告事項:
一、旨揭措施,本關前以110年12月1日北普遞字第1101066014號函通知相關業者自110年12月1日起進行試辦,續依快遞業者意見調整作業方式,以簡化卸存量申報作業。
二、上稱「調整作業方式」,係指由貨棧業者預先分配各快遞業者卸存量,後續航空公司申報主艙單時,將依所載收貨人及來貨件數資料扣除當週可卸存量,快遞業者免再向貨棧業者申報即將進儲貨物資訊;卸存量不足時,將以錯單訊息指示航空業者將貨物轉卸存一般進口倉,至卸存量使用情形,可由「關港貿單一窗口/船機申報資料/GB380空運快遞預先登錄進儲貨物」網頁查詢。
公告調整本關部分單位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自111年1月1日生效。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0年12月21日
發文字號: 北普人 字第 1101069816 號
附件: 如公告事項
主旨:公告調整本關部分單位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自111年1月1日生效。
依據:行政院110年3月30日院授人組字第11000008951號函及財政部110年3月26日台財人字第11000543260號令。
公告事項:
一、本關配合「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辦事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輪班制度調整及竹圍分關所轄永儲貨棧結束營運,調整快遞機放組、竹圍分關、松山分關及稽查組之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如下:
(一)快遞機放組
1、快遞一課:增設快遞四股,與快遞一至三股共同辦理華儲貨棧快遞貨物通關業務。
2、快遞二課:增設快遞四股,與快遞一至三股共同辦理榮儲貨棧快遞貨物通關業務。
3、巡緝一課:增設巡緝四股,與巡緝一至三股共同辦理華儲及榮儲貨棧之監管及巡緝業務。
4、巡緝二課:增設巡緝四股,與巡緝一至三股共同辦理遠雄貨棧之監管及巡緝業務。
5、機放課:增設機放四股,與機放一至三股共同辦理榮儲貨棧機放貨物通關業務。
(二)竹圍分關
1、業務一課
(1)分估一股:更名為分估股,辦理遠雄貨棧一般倉進出口貨物(稅則號別第85至98章)分估業務。
(2)分估二股:移撥至業務三課。
(3)驗估股:承接原業務三課辦理之遠雄貨棧快遞專區第3、4線(台灣順豐速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順豐])進口貨物驗估業務。
(4)增設儀檢四股,與原儀檢一至三股共同辦理遠雄第二快遞貨棧(洋基通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DHL])進出口貨物驗估業務。
2、業務二課
(1)分估一股:更名為分估股,辦理遠雄貨棧一般倉進出口貨物(稅則號別第1至84章)分估業務。
(2)分估二股:移撥至業務三課。
(3)承接業務三課之組織(機放一至三股),另增設機放四股,共同辦理遠雄貨棧機放貨物通關業務。
3、業務三課
(1)承接業務一、二課之組織(分估二股),並分別更名為驗估三、四股,與原驗估一、二股共同辦理遠雄貨棧快遞專區第1、2線進口貨物(DHL及順豐外)驗估業務。
(2)機放一至三股改隸業務二課。
4、儀檢課:增設儀檢四股,與原儀檢一至三股共同辦理遠雄貨棧快遞進口貨物(DHL除外)X光儀檢查驗、驗估(正常班時間以外)業務及遠雄貨棧快遞出口貨物(DHL除外)驗估業務。
(三)松山分關:增設檢查課檢查四股,與檢查一至三股共同辦理松山機場國際線旅客通關業務。
(四)稽查組
1、檢查一、二課
(1)保留各課檢查一、二股及儀檢一、二股,各課檢查三股及儀檢三股改隸檢查三課。
(2)共同辦理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旅客行李檢查及託運行李X光儀檢業務。
2、總務課(更名為檢查三課)
(1)承接原檢查一、二課之檢查三股及儀檢三股,並更名為檢查一、二股及儀檢一、二股。
(2)與檢查四課共同辦理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旅客行李檢查及託運行李X光儀檢業務。
(3)原緝案處理、文書總務等業務併入服務課。
3、檢查四課(新設)
(1)下設檢查一、二股及儀檢一、二股。
(2)與檢查三課共同辦理桃園國際機場第二航廈旅客行李檢查及託運行李X光儀檢業務。
4、服務課:承接原總務課緝案處理、文書總務等業務,並賡續辦理桃園國際機場旅客出境申報、核退營業稅、服務台諮詢及行李處理等業務。
二、檢附「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調整一覽表」及本關調整前、後組織系統表各1份。
公告111年元旦連續假期期間(110年12月31日至111年1月2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0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 北普人 字第 1101069614 號
主旨:公告111年元旦連續假期期間(110年12月31日至111年1月2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07年3月16日台關業字第1071005759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連續假期前一天(110年12月30日)上班時間投單之一般進出口通關案件,除特殊案件外,各通關單位將處理至完畢為止。
二、為維持旨揭連續假期期間入出境旅客、進出口貨物及運輸工具通關順暢,本關採下列服務措施:
(一)旅客行李、快遞貨物、機放貨物及飛機維持24小時通關,由稽查組、快遞機放組、松山分關及竹圍分關派員辦理。
(二)一般進、出口(含保稅)貨物通關案件,於連續假期期間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由快遞機放組快遞一、二課、松山分關業務課及竹圍分關業務一課、儀檢課辦理,並視同正常辦公時間,免依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徵收特別驗貨費及同規則第4條第4項附表一關於進口貨物監視服務項目(四)、(五)及(十)之特別監視費。
(三)松山分關郵務課配合郵局作業時間派員執勤,辦理快捷郵件、郵包開拆、封發及驗關作業。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每日酌派人力處理通關業務。
三、前項假期期間各通關單位處理緊急業務及服務電話如下:
(一)稽查組
1、第一航廈:(03)398-2308。
2、第二航廈:(03)398-3428。
(二)快遞機放組
1、榮儲快遞:(03)393-8139。
2、華儲快遞:(03)398-3123。
(三)竹圍分關:(03)399-2888分機7698、7210及7167。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03)563-9502分機537、 538。
(五)松山分關
1、郵務課:(02)2705-5280分機703、704。
2、檢查課(松山機場旅客行李):(02)2546-4698。
3、業務課(松山機場中科國際物流):(02)2546 -0799分機100、111。
臺北關籲請報關業者及進口人進口需許可文件之健康食品及藥品,需備妥文件並以一般進口報單通關
今(110)年10月上旬,臺北關查獲部分報關業者將應以X4(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之貨物(例如食品、健康食品及藥品等),卻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按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之貨物,應檢附委任書、商業發票及其他進口必須具備之相關文件(例如主管機關核發之輸入許可證等)。查前述貨物因未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尚待報關業者補具,並經海關審核無訛後始能放行。
臺北關表示,依據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規定,涉及輸出入規定的貨物,應以一般進口報單正式報關,不得以快遞簡易申報單通關,報關業者及進口人應查明所進出口貨物是否涉有輸出入規定,如是,則應事先取得各簽審主管機關輸出入同意文件,並依規定以一般報單確實申報各項資料,以利貨物快速完成通關程序。該關呼籲民眾進行跨境網購時,應注意藥品成分標示及包裝數量,避免超過限量;另部分高劑量維他命或保健食品在國內被列為藥品,亦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輸入許可後始准放行,民眾可善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個人輸入自用藥品專區」查詢相關規定,並且線上申辦「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減少事後補件的困擾。
連接網址:https://taipei.customs.gov.tw/singlehtml/83?cntId=29d3530106f54a6d958e0c1ea85c3587
業務承辦單位:松山分關業務課 聯絡電話:(02)2546-8775
新聞聯絡人:謝宛容 聯絡電話:03-3982901 手機:0978-667109
發布單位:臺北關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1-10-28
今(110)年10月上旬,臺北關查獲部分報關業者將應以X4(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之貨物(例如食品、健康食品及藥品等),卻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按以一般進口報單辦理通關之貨物,應檢附委任書、商業發票及其他進口必須具備之相關文件(例如主管機關核發之輸入許可證等)。查前述貨物因未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尚待報關業者補具,並經海關審核無訛後始能放行。
臺北關表示,依據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規定,涉及輸出入規定的貨物,應以一般進口報單正式報關,不得以快遞簡易申報單通關,報關業者及進口人應查明所進出口貨物是否涉有輸出入規定,如是,則應事先取得各簽審主管機關輸出入同意文件,並依規定以一般報單確實申報各項資料,以利貨物快速完成通關程序。該關呼籲民眾進行跨境網購時,應注意藥品成分標示及包裝數量,避免超過限量;另部分高劑量維他命或保健食品在國內被列為藥品,亦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輸入許可後始准放行,民眾可善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個人輸入自用藥品專區」查詢相關規定,並且線上申辦「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減少事後補件的困擾。
連接網址:https://taipei.customs.gov.tw/singlehtml/83?cntId=29d3530106f54a6d958e0c1ea85c3587
業務承辦單位:松山分關業務課 聯絡電話:(02)2546-8775
新聞聯絡人:謝宛容 聯絡電話:03-3982901 手機:0978-667109
臺北關緝獲大量非法電子煙產品,案涉違反相關法規,移請刑事偵辦
臺北關統計,自109年至110年10月查獲走私電子煙彈208,658盒、煙油10,780瓶,以及電子煙主機和相關零件等,計2,988案,其中電子煙彈及煙油部分,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鑑定含尼古丁者計2,178案,均依違反藥事法規定移送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偵辦。
臺北關指出,電子煙在全球氾濫,不法業者常以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可幫助戒菸、果汁棒、煙霧派對、蒸氣天堂等謊言引誘青少年使用。惟經醫學研究證實,只要短暫使用1至2分鐘不含尼古丁之電子煙,即可能造成血管收縮與動脈硬化反應,因此該類電子煙一樣會危害身體健康。若使用含尼古丁之電子煙,更經醫學證實會造成致死性肺炎、肺癌、男性陽痿、女性憂鬱症、心肌病變等;是以,長期使用電子煙,不論是否含尼古丁,都無法幫助戒菸,且有致癌風險 。
臺北關強調,國內法規尚未對電子煙相關產品開放進口,如自國外輸入、販賣含尼古丁之電子煙彈、煙油,屬違法行為,依據藥事法規定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另電子煙主機、零件,及不含尼古丁或其他藥品成分之電子煙補充液,依菸害防制法規定亦不得輸入,違者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該關持續運用先進X光儀嚴加查核,精進查緝效能,並與警政單位強化合作,綜整相關情資,積極查緝電子煙彈、煙油等,以確保民眾健康。該關再次籲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也歡迎各界踴躍提供檢舉走私情資(檢舉專線:0800-038265、非上班時段:03-3982308),全民一起維護社會安全,杜絕有害電子煙貨物危害國人健康。
業務承辦單位:機動稽核組 聯絡電話:03-3834265分機105
新聞聯絡人:謝宛容 聯絡電話:03-3982901 手機:0978-667109
公告延長承攬業者申報空運進口快遞貨物分艙單之申報時限事項。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27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1010250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延長承攬業者申報空運進口快遞貨物分艙單之申報時限事項。
依據: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第18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承攬業者除依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規定時限申報外,自即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之寬限期內,空運進口快遞貨物分艙單之申報截止時間為週六上午7時至週日下午10時之時段或國定假日期間者,其申報截止時間得分別延長至週日下午10時或國定假日之末日下午10時。
二、前開業者應於本次寬限期屆滿後,依相關規定辦理艙單預報事宜。
署 長 謝 鈴 媛
發布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發布日期:2021-09-27
公告停止適用「出口盜版光碟查緝專案小組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台關緝字第1101008743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停止適用「出口盜版光碟查緝專案小組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署 長 謝 鈴 媛
公告110年端午連續假期期間(110年6月12日至6月14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20日
發文字號:北普人字第1101025128號
主旨:公告110年端午連續假期期間(110年6月12日至6月14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07年3月16日台關業字第1071005759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連續假期前一天(110年6月11日)上班時間投單之一般進出口通關案件,除特殊案件外,各通關單位將處理至完畢為止。
二、為維持旨揭連續假期期間入出境旅客、進出口貨物及運輸工具通關順暢,本關採下列服務措施:
(一)旅客行李、快遞貨物、機放貨物及飛機維持24小時通關,由稽查組、快遞機放組、松山分關及竹圍分關派員辦理。
(二)一般進、出口(含保稅)貨物通關案件,於連續假期期間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由快遞機放組快遞一、二課、松山分關業務課及竹圍分關業務一課、儀檢課辦理,並視同正常辦公時間,免依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徵收特別驗貨費及同規則第4條第4項附表一關於進口貨物監視服務項目(四)、(五)及(十)之特別監視費。
(三)松山分關郵務課配合郵局作業時間派員執勤,辦理快遞郵件、郵包開拆、封發及驗關作業。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每日酌派人力處理通關業務。
三、前項假期期間各通關單位處理緊急業務及服務電話為:
(一)稽查組:
1、第一航廈:(03)398-2308。
2、第二航廈:(03)398-3428。
(二)快遞機放組:
1、榮儲快遞:(03)393-8139。
2、華儲快遞:(03)398-3123。
(三)竹圍分關:
1、永儲快遞:(03)383-9888分機485。
2、遠雄快遞:(03)399-2888分機7698、7210及7167。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03)563-9502分機537、 538。
(五)松山分關:
1、郵務課:(02)2705-5280分機703、704。
2、檢查課(松山機場旅客行李):(02)2546-4698。
3、業務課(松山機場中科國際物流):(02)2546 -0799分機100、111。
修正「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部分條文。
財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1010009945號
修正「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部分條文。
附修正「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部分條文
部 長 蘇 建 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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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十條 快遞業者應將發票及可資辨識之條碼或標籤黏貼於進出口快遞貨物之上,供海關查核。但非商業交易確無發票者,應黏貼經發貨人簽署之價值聲明文件。
快遞業者於貨物通關現場備有發票儲存系統設備,於海關查核時,快遞業者可自該電腦系統查詢或列印資料者,得免黏貼發票於快遞貨物上。
以一般進出口報單申報貨物,經核定為按文件審核或貨物查驗之通關方式處理者,於補送書面報單時,應檢附發票及其他有關文件,以供查核。
快遞業者依第一項規定應行黏貼之條碼或標籤,有漏貼、脫落或毀損等情事,應向海關申請補貼,經海關核准後派員監視辦理。
第十條之一 海關於必要時得要求快遞業者提供國外承攬及國內遞送之原始真實明細文件或電腦檔案,快遞業者不得拒絕。
第二十三條 快遞貨物專區或航空貨物轉運中心之經營業者違反第三條第三項規定者,海關得依關稅法第八十七條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並限期改正或處新臺幣二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完成改正為止。
第二十五條 快遞業者違反第十條第一項、第四項或第十條之一規定者,海關得依關稅法第八十七條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並限期改正或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停止六個月以下快遞貨物通關之業務。
第二十六條 快遞業者違反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將進出口非文件類之貨物以快遞文件類之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者,除依海關緝私條例有關規定處罰外,並得依關稅法第八十七條規定,視情節輕重,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停止六個月以下快遞貨物通關之業務。
快遞業者未依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拆盤(櫃)供海關查驗者,或違反第十二條規定將不得簡易申報之貨物,以簡易申報方式辦理通關者,海關得依關稅法第八十七條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並限期改正或處新臺幣六千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停止六個月以下快遞貨物通關之業務。
第二十七條 快遞業者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者,海關得依關稅法第八十七條規定,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並限期改正或處新臺幣六千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處罰三次仍未完成改正者,得停止六個月以下快遞貨物通關之業務。
公告本關110年3月查扣旅客攜帶之行李物品。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6日
發文字號:北普稽字第1101016749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本關110年3月查扣旅客攜帶之行李物品。
公告事項:本公告附表所列扣押案物係旅客涉嫌違反海關緝私條例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本關爰依規定予以扣押。
公告110年清明連續假期期間(110年4月2日至4月5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11日
發文字號:北普人字第1101012522號
主旨:公告110年清明連續假期期間(110年4月2日至4月5日),本關辦理通關業務事宜。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107年3月16日台關業字第1071005759號函。
公告事項:
一、旨揭連續假期前一天(110年4月1日)上班時間投單之一般進出口通關案件,除特殊案件外,各通關單位將處理至完畢為止。
二、為維持旨揭連續假期期間入出境旅客、進出口貨物及運輸工具通關順暢,本關採下列服務措施:
(一)旅客行李、快遞貨物、機放貨物及飛機維持24小時通關,由稽查組、快遞機放組、松山分關及竹圍分關派員辦理。
(二)一般進、出口(含保稅)貨物通關案件,於連續假期期間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由快遞機放組快遞一、二課、松山分關業務課及竹圍分關業務一課、儀檢課辦理,並視同正常辦公時間,免依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徵收特別驗貨費及同規則第4條第4項附表一關於進口貨物監視服務項目(四)、(五)及(十)之特別監視費。
(三)松山分關郵務課配合郵局作業時間派員執勤,辦理快遞郵件、郵包開拆、封發及驗關作業。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每日酌派人力處理通關業務。
三、前項假期期間各通關單位處理緊急業務及服務電話為:
(一)稽查組:
1、第一航廈:(03)398-2308。
2、第二航廈:(03)398-3428。
(二)快遞機放組:
1、榮儲快遞:(03)393-8139。
2、華儲快遞:(03)398-3123。
(三)竹圍分關:
1、永儲快遞:(03)383-9888分機485。
2、遠雄快遞:(03)399-2888分機7698、7210及7167。
(四)業務二組新竹業務課:(03)563-9502分機537、538。
(五)松山分關:
1、郵務課:(02)2705-5280分機703、704。
2、檢查課(松山機場旅客行李):(02)2546-4698。
3、業務課(松山機場中科國際物流):(02)2546 -0799分機100、111。
公告110年運輸業登記證年度校正注意事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25日
發文字號:北普業二字第1101004290號
主旨:公告110年運輸業登記證年度校正注意事項。
依據:依據「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請本關運輸業者填具「運輸業登記證校正申請書」並檢齊相關資料於110年2月18日至110年3月18日止,以郵寄或派員至本關(業務二組服務課服務股)辦理。
二、請先核對現行公司登記資料是否與運輸業登記證相符,如有不符,即須辦理變更登記,請一併檢齊相關資料辦理。
三、申請書可於本關網站下載,便民服務/書表下載/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運輸業登記證校正申請書或運輸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四、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本關承辦人(電話:03-3834265分機355,email:010754@customs.gov.tw)。
公告110年1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期間徵收快遞貨物專區及航空貨物轉運中心快速通關處理費費率。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北普遞字第1091057176號
主旨:公告110年1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期間徵收快遞貨物專區及航空貨物轉運中心快速通關處理費費率。
依據: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6條規定。
公告事項:每月應徵收快速通關處理費金額(新臺幣)如下:
一、美商優比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59萬元。
二、荷蘭商聯邦快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100萬7,000元。
三、洋基通運股份有限公司93萬5,000元。
四、華儲股份有限公司及長榮空運倉儲股份有限公司合計203萬6,000元、遠雄航空自由貿易港區股份有限公司245萬6,000元、永儲股份有限公司86萬1,000元及中科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16萬6,000元。
(一)依營運重量由個別業者比例分攤。
(二)業者應以109年7月至12月平均營運重量之1.5倍金額提供擔保。
公告本關快遞貨物快速通關處理費及其規費保證金,應足額擔保之配合辦理事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2月18日
發文字號:北普遞字第1091055389號
主旨:公告本關快遞貨物快速通關處理費及其規費保證金,應足額擔保之配合辦理事項。
依據: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6條規定。
公告事項:針對快遞業者積欠快速通關處理費或因積欠本關罰鍰、稅費等款項逾期未繳並以快遞貨物規費保證金(下稱保證金)抵繳,以致保證金未達相當擔保金額,經發函通知未於文到10日內補足保證金擔保金額,本關將暫停提供該業者於快遞貨物專區之快速通關服務作業。
公告新增「儲存國際航線飛機用品保稅倉庫之菸酒提領及使用報備作業」,並自108年8月30日實施。
資料來源:關務署秘書室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21日
發文字號:台關稽字第1081018097號
附件:本作業使用說明
主旨:公告新增「儲存國際航線飛機用品保稅倉庫之菸酒提領及使用報備作業」,並自108年8月30日實施。
依據: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第4款。
公告事項:儲存國際航線飛機用品之保稅倉庫業者,應將以D5出口報單申報出口並置於放行貨物倉間之菸、酒或雪茄,於每次領用或裝載上機前,透過關港貿單一窗口之「儲存國際航線飛機用品保稅倉庫之菸酒提領及使用報備作業」申報明細及數量,並上傳轉倉單(領料單)或使用量清表之電子資料檔。
署 長 謝 鈴 媛
關務署臺北關與航空警察局聯手緝獲出口郵包匿藏一粒眠毒品
發布單位:臺北關秘書室
臺北關表示,該關與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於本(108)年5月8日15時40分許,在中華郵政航空郵件處理中心緝獲運往中國出口快捷郵包匿藏第三級毒品一粒眠,數量計30,200顆,毛重9,057公克,全案已移由司法機關偵辦。
該關進一步表示,為維護我國國際形象及截毒於關口之目標,除持續加強毒品查緝外,並與國內外情資單位合作,全力遏阻毒品走私於邊境。該關呼籲毒品濫用成癮性極高,嚴重危害身體健康,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百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受販毒集團利誘而觸法。另依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第6條規定,毒品檢舉獎金最高達新臺幣1千萬元,國人可利用免付費檢舉電話:0800-311006、0800-038265,共同打擊不法。
業務承辦單位:快遞機放組;聯絡電話:03-3834265分機139。
新聞聯絡人:莊佳菱;聯絡電話:03-3982901;手機:0978-667109。
上版日期:108-08-06
The IATA Annual General Meeting (AGM) and World Air Transport
Summit is the world's largest gathering of airline leaders. The 75th AGM,
hosted by Korean Air brought 1000 industry leaders to Seoul on 1-3 June 2019.
All proceedings from this major event for aviation are published on
these pages, including multimedia content.
國安局官員利用華航總統專機購買免稅菸品存放華膳空廚保稅倉庫走私案,海關處置作為
發佈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針對國安局官員利用華航總統專機購買免稅菸品存放華膳空廚保稅倉庫走私案,該署於本日下午召開檢討會議,將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華膳空廚保稅倉庫管理不善部分:經查華膳空廚本次事件,確有管理不善之處,該署臺北關將於近日請華膳空廚(股)公司陳述意見後,一週內就現有證據依海關緝私條例及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裁處。
二、對專供航行國際航線飛機用品保稅倉庫之保稅物品加強控管部分:今(108)年8月底前將實施電子化管理及建立預警機制,規範專供存儲飛機銷售用品之保稅倉庫業者,對於菸酒之提領數量及移運機上之數量均應以電子化方式傳輸予海關,海關並將建立異常預警機制,視必要情形由關員監視裝機,俾掌握該等貨物之流向。
三、通關禮遇部分:該署將遵依蔡總統指示「未來訪團隨員回國行李通關,除涉及國安機敏事宜以外,均應比照一般旅客規定進行查驗。」檢討現行國際機場之禮遇通關實務執行程序,由該署臺北關先行研議具體可行通關程序後,儘速邀集國安單位、外交部及交通部等相關機關檢討禮遇通關事宜。
四、扣押菸品部分:國安局人員利用蔡總統出訪走私免稅菸品9,800條,涉違反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2項規定,應依刑事優先原則處理,將嗣法院判決確定是否沒收後續行處理。
新聞稿聯絡人:洪文娟科長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751
公示送達本關無法送達之108年6月17日北普法字第1081024371號函,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關法務緝案組處理課領取。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8日
發文字號:北普法字第1081029613號
附 件:如文
主旨:公示送達本關無法送達之108年6月17日北普法字第1081024371號函,受送達人得隨時向本關法務緝案組處理課領取。
公告事項:如附件。
公告招領旅客遺失物品。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7日
發文字號:北普松字第1081029385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招領旅客遺失物品。
依據:民法第803條。
公告事項:
一、附件所列拾得物係於松山機場國際線第一航廈管制區拾得之旅客遺留物品。遺失者請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親自攜帶護照或身份證明文件赴臺北關松山分關檢查課海關辦公室認領(服務電話:02-25464698),並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辦理徵、免稅及提領手續。
二、期限屆滿仍無人認領時,本關將依民法第807條及關稅法第96條相關規定辦理。
公告旅客遺失物招領。
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中普稽字第1081010474號
附件:如文
主旨:公告旅客遺失物招領。
依據:民法第803條。
公告事項:
一、108年第6批次拾得物清表(如附件)所列拾得物係於臺中國際機場國際線管制區內拾得之旅客遺留物品。遺失者請自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親自攜帶護照及身份證赴本關稽查組檢查課認領(服務電話:04-26155172),並依照「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辦理徵、免稅及提領手續。
二、屆滿認領期限仍無人認領時,本關將逕依民法第807條及關稅法第96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關 務 長 葉 明 星
廢止本部91年3月8日台財關字第0910550152號令。
資料來源:關務署秘書室
財政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2日
發文字號:台財關字第1081014568號
廢止本部91年3月8日台財關字第0910550152號令。
部 長 蘇 建 榮
臺北關新增台灣日東股份有限公司自用保稅倉庫
發佈單位:臺北關秘書室
臺北關表示,台灣日東股份有限公司自用保稅倉庫(監管編號CD203)經該關核准設立登記,於本(108)年7月3日正式營運。
台灣日東(股)公司係為因應市場需要,以建構更有效率之營業體制,而與台灣日東電工(股)公司之營業部門合併成立,主要存儲偏光板等貨物。該公司表示,設立自用保稅倉庫,除可降低營運成本,亦增加營運資金運用之靈活度。
臺北關進一步表示,經海關核准登記為保稅倉庫可享有更便捷的貨物通關及節省稅費,有助業者提升國際競爭力,該關將秉持主動服務精神,持續提供友善便捷之通關環境。
業務承辦單位:業務二組查核二課 聯絡電話:03-834265#351
公告延長運輸工具負責人或運輸工具所屬運輸業者、承攬業者申報空運進口貨物艙單之申報時限事項。
資料來源:關務署秘書室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081012398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延長運輸工具負責人或運輸工具所屬運輸業者、承攬業者申報空運進口貨物艙單之申報時限事項。
依據: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71條第3項、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第18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運輸工具負責人或運輸工具所屬運輸業者、承攬業者除依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規定時限申報外,自108年7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之寬限期內,空運一般進口貨物艙單之申報截止時限為夜間(下午6時以後至翌日上午8時以前)或假日期間者,其申報截止時限得延長至飛機實際抵達本國機場後最近一次海關上班日之上午9時前申報。
二、前開業者應於本次寬限期屆滿後,依相關規定辦理艙單預報事宜。
署 長 謝 鈴 媛
公告進口申報產地為中國大陸,且申報稅則第8456節至第8463節、貨品分類號列第8711.60.20.00-7號或稅則第8712節者,應於對應項次之貨名欄前3字申報「供外銷」或「供內銷」。申報「供外銷」者,第4-5字應申報「美國」、「歐盟」或「其他」,並自108年6月27日實施;另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如附件。
資料來源:關務署秘書室
財政部關務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26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081013458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進口申報產地為中國大陸,且申報稅則第8456節至第8463節、貨品分類號列第8711.60.20.00-7號或稅則第8712節者,應於對應項次之貨名欄前3字申報「供外銷」或「供內銷」。申報「供外銷」者,第4-5字應申報「美國」、「歐盟」或「其他」,並自108年6月27日實施;另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如附件。
依據: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6條
署長 謝 鈴 媛
公告通信標售充公私貨及逾期貨
主旨:公告通信標售充公私貨及逾期貨
公告事項:
一、標售貨物:廢塑膠、木製涼亭組、廢塑膠 、塑膠廢料、通用繼電器組、金門高粱酒、廢塑膠及廢塑膠STRIP組、切割片、電動腳踏車用車身及配件、碳纖維板、USED JUMBO BAGS、封口繩、螺絲組、壓縮機、螺絲、紙製品(手工摺紙)等。
二、看貨日期及時間:108年7月5、8、9、10日上午9時至12時或下午1時至4時30分。
三、繳納押標金日期及地點:108年7月8、9、10日上午9時至12時或下午1時至4時,至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3樓,本關法務緝案組處理課處理一股辦理押標(限臺銀本行支票、臺銀同業支票或銀行保付支票且應為即期,並以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為受款人 )。
四、截標時間:108年7月11日下午1時30分(以本關收到郵件之時間為準)。
五、開標日期及時間:108年7月11日下午2時。
六、開標地點: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一街3號本關5樓「教室」。
七、投標須知、標售貨物清表、押標金額及看貨時間等書表,請於7月2日起至本關網站(網址:http://kaohsiung.customs.gov.tw)「資訊公開/『標售公告』」項下,參閱公告相關內容。
八、押標時請憑國民身份證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及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辦理。
九、依據「海關變賣貨物及運輸工具處理程序」五(二)3之規定,每次標售投標廠商之總家數如達3家以上,則各組均可開標。
公告寶川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為本關監管之自由港區事業。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9日
發文字號:北普業二字第1081024647號
主旨:公告寶川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為本關監管之自由港區事業。
依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8年6月18日航園字第10850142651號函副本。
公告事項:
一、自由港區事業名稱:寶川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二、自由港區事業監管編號:PCW1H
三、營運單位:寶川國際物流有限公司
四、管轄關別:CW
五、核准設置地點:桃園市大園區航翔路5號6樓之1
六、核准日期:108年6月18日
海關執行「空運快遞貨物強化查緝專案計畫」,仿冒品查緝成效卓著
發佈單位:關務署秘書室 資料來源:關務署秘書室 聯絡人:江玉萍
關務署表示,近年海關查獲仿冒品發現多數透過快遞貨物方式進口,業者及民眾利用電子商務與網購平臺輸入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有大幅增長趨勢。特別籲請民眾跨境網購不要購買侵害商標權的仿冒品,與海關共同守護國內業者公平的營業環境。
關務署臺北關自108年1月9日開始不定期執行「空運快遞貨物強化查緝專案計畫」,歷次查緝專案對於仿冒品之查緝迄今亦有顯著成效,分別為2,240件、2,324件、225件、319件、108件及1,500件等,數量達6,716件。加上全年無休落實查緝,累計今年1~5月臺北關緝獲仿冒品逾15,000件,其中主要受侵權之品牌為adidas、VIAGRA威而鋼、Abercrombie & Fitch、HOLLISTER、CHANEL、JO MALONE、CASIO G-SHOCK等,有效攔阻仿冒品入境。
該署進一步表示,海關緝獲之仿冒品類別常見於消費品(鞋類、時尚服飾、手錶、皮革製品)及3C產品(手機、耳機、音響),這些侵權產品造成削弱社會創新與延遲經濟發展等不良效應。此外,其他如玩具、食品、藥品及醫療設備之仿冒品更對民眾安全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依據商標法第97條規定,明知為仿冒品而輸出或輸入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金。關務署呼籲國人跨境網購時,務必注意所購買商品是否有侵害商標權之虞,以免觸法。
新聞稿聯絡人:張嘉讌專員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996
Montreal – Airports Council International (ACI) World, the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IATA), and the Worldwide Airport Coordinators Group (WWACG) announced the agreement of a new governance structure for the WSG that puts the interests of the traveling public at the center of the process. Airport operators, airlines, and slot coordinators will now play an equal role in determining the global guidelines for the allocation of airport slots.
More than 200 airports require slot coordination because they have insufficient capacity to meet demand at all times of the day. Coordination based on global standards helps to maximize utilization of existing capacity, avoid delays and improve the passenger experience.
The new industry-wide governance was signed today in Seoul, South Korea by ACI World Director General Angela Gittens, IATA Director General and CEO, Alexandre de Juniac, and WWACG Chairman, Mr. Eric Herbane. All parties agreed that new governance and increased collaboration provides an opportunity to further modernize slot allocation mechanisms to the benefit of the travelling public and the aviation community at large.
“This new agreement on airport slots will have a transformative effect on a crucial component of the air transport industry and is a result of close collaboration between ACI and its global partners, IATA and the WWACG,” ACI World Director General Angela Gittens said.
“ACI and IATA forecasts show that global traffic will double by the 2030s. This highlights the need for airports and airlines to make best use of existing infrastructure as well as plan for new infrastructure. This fully reformed governance sets the ideal ground to regularly review the slot allocation process with the appropriate level of ambition and in line with an increasingly competitive and highly connected global network.”
IATA Director General and CEO Alexandre de Juniac said the new guidelines would make slot allocation even more responsive to changing needs of the market.
“For more than 40 years, the Worldwide Slots Guidelines has managed scarce airport capacity fairly, transparently and independently,” Mr de Juniac said. “This has enabled airlines to make network investments with certainty. But more importantly it has benefitted consumers by ensuring schedule reliability while enhancing competition by providing opportunities for new entrants in even the most congested airports.
“By working together with ACI and WWACG the time-tested WSG will become even more responsive to evolving market needs. But it is vital that policy-makers remember insufficient capacity to meet demand forfeits economic opportunities. The new WSG governance will make the best use of what we have—but it is no substitute for investing in modern airports and air traffic management.”
Worldwide Airport Coordinators Group (WWACG) Chairman Eric Herbane also welcomed the announcement.
“In the context of Air Transport liberalization for a growing number of regions around the world which results in an ever increasing number of congested airports, it is of the utmost importance that scarce airport capacity available is allocated in a fair, transparent and non-discriminatory way by airport coordinators or schedules facilitators acting independently from any interested party to guarantee the benefits of the liberalization,” Mr. Herbane said. “Our international airport coordinators and facilitators association welcomes this new WSG governance that now brings together, as equal partners, the three main Industry stakeholders representing capacity providers and capacity users of an airport, together with those in charge of the capacity allocation, with the same goal to ensure the Industry airport slot allocation best practices meet the needs of the passengers. We trust that in the future, should regulators around the world ever still feel necessary to act in slot allocation, they will understand the global nature of this industry by taking their inspiration in the WSG for the backbone of their regulation, relying on such broad and various experiences brought together with this new WSG governance.”
航空貨運需求2019年趨勢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佈的全球航空貨運市場數據顯示,與去年同期相比,2019年4月的貨運噸公里(FTK)需求下降了4.7%。這延續了1月份開始的同比需求的負面趨勢。
以可用貨運公里數(AFTKs)計算的貨運量在2019年4月同比增長2.6%。產能增長現已超過過去12個月的需求增長。由於春節和復活節的時間,航空貨運量在2019年一直波動,但趨勢明顯向下,比2018年8月的峰值低3%左右。
歐洲與英國脫歐相關的貿易不確定性以及中美貿易緊張局勢導致新出口訂單下降。按月計算,出口訂單在過去15個月中僅增加了三倍,全球措施顯示自9月以來出口需求出現負增長。持續疲軟可能導致未來幾個月FTK年度增長進一步疲軟。
“4月份航空貨運量增長急劇下降,今年的趨勢顯然是負面的。成本投入不斷增加,貿易緊張局勢正在影響信心,全球貿易正在減弱。自2018年底以來,航空公司正在調整其產能增長,試圖與全球貿易下滑保持一致。這對貨運業務來說將是充滿挑戰的一年。各國政府應通過放鬆貿易壁壘來推動經濟活動,“IATA總幹事兼首席執行官Alexandre de Juniac表示。
區域表現
亞太,歐洲和中東地區急劇下滑,而非洲,拉丁美洲和北美洲在2019年4月經歷了小幅增長。
與20100年同期相比,2019年4月亞太航空公司對航空貨運合同的需求增長7.4%。這是該地區需求下降的連續第六個月,其國際銷量下降8.1%。一年前。作為全球主要的製造和裝配中心,最新一輪的美國關稅可能會進一步對該地區的情緒和活動產生負面影響。產能下降0.1%。
與去年同期相比,2019年4月北美航空公司的需求增長了0.1%。然而,國際FTK下跌0.8%。儘管國內經濟表現穩健,但未來幾個月全球逆風可能會影響航空運輸業績,特別是近期美中貿易緊張局勢升級。容量在過去一年中增加了2.5%。
與去年同期相比,歐洲航空公司 2019年4月的貨運需求下降了6.2%。德國出口訂單疲軟,經濟增長放緩以及英國脫歐持續缺乏明確性都是影響航空運輸業績的因素。產能同比增長4.2%。
與去年同期相比,2019年4月中東航空公司的貨運量下降了6.2%。容量增加了0.7%。自2018年第四季度以來,航空貨運量一直在下降。往返歐洲和亞太地區的貨運量正在增長,但關鍵的北美市場出現兩位數下降,凸顯了該地區航空公司面臨的一些問題。
與去年同期相比,拉丁美洲航空公司 2019年4月的貨運需求增長率為5.0%,這是FTK連續第三個月增長。該地區未來的增長將受到巴西經濟健康狀況的嚴重影響。容量增加了18.7%。
與去年同期相比,非洲航空公司 2019年4月的增長率為4.4%。2016年底和2017年強勁的FTK增長僅部分解除,非洲航空公司的國際FTK仍比三年前高出30%以上。產能同比增長12.6%。
修正「進出口貨物查驗注意事項」第十三點、第二十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關務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台關業字第1081012092號
修正「進出口貨物查驗注意事項」第十三點、第二十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進出口貨物查驗注意事項」第十三點、第二十三點
署 長 謝 鈴 媛
親愛的客戶您好~端午佳節,本公司作業時間如下 :
桃園-不清關
松山-清關
華羿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 全體同仁祝您端午節愉快
IGHC 2018 Welcome Remarks
Looking forward to 2019, strong passenger and cargo growth are forecast to continue. That will shift the industry’s focus to identifying new efficiencies in other areas, such as ground operations. But efficiencies can only be realized when we come together as an industry. This is one of the main purposes of the IGHC, to exchange ideas, discuss critical industry issues, and showcase the latest innovative products and services.
Joseph Suidan, Head of Ground Operations, IATA
Who will you meet?
Bringing together over 750 delegates to represent the whole industry, here's who you will meet:
30% airlines, 60% ground service providers and airports, 10% manufacturers and solution providers.
60% commercial and 34% operational/safety positions represented.
50% executive management, 49% middle management.
2019年2月航空貨運需求繼續下行
2019年4月3日(日內瓦) - 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佈的全球航空貨運市場數據顯示,與2018年同期相比,2019年2月的貨運噸公里(FTK)需求下降了4.7%。這是連續第四個月出現負增長,也是過去三年來最差的表現。
以可用貨運公里數(AFTKs)計算的貨運量在2019年2月同比增長2.7%。這是連續第12個月產能增長超過需求增長。
對航空貨運的需求繼續面臨重大阻力:
貿易緊張局勢對行業構成壓力;
全球經濟活動和消費者信心減弱;
製造和出口訂單的採購經理人指數(PMI)顯示自2018年9月以來全球出口訂單下降。
“過去四個月的貨運數量比一年前少,貨運量低迷。隨著訂單減少,消費者信心惡化以及貿易緊張局面籠罩著整個行業,很難看到早期好轉。該行業正在適應電子商務和特殊貨物運輸的新市場。但更大的挑戰是貿易放緩。政府需要認識到保護主義措施所造成的損害。沒有人贏得貿易戰。IATA總幹事兼首席執行官Alexandre de Juniac表示,當邊界向人們開放並進行交易時,我們都會做得更好。
前往機場的朋友們請注意🔊🔊🔊
高速公路開車進出桃園機場的交通動線自4月9日起將小幅調整,同樣維持由航站南路進出,但部分路段因新增彎道,接近第二航廈路段速限大幅降低,提醒駕駛人依照指標速限小心駕駛。
2019.04.11
預告修正「旅客及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或經郵遞動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第2條、第8條、第11條。
2019.04.03
修正「空運危險物品名稱」(含「旅客及組員可攜帶或託運上機之危險物品」),並自108/04/03生效。